【本報訊】對於事主失蹤13日後,手機電池仍有電力,突然「復活」,理工大學電子及資訊工程學系副教授李志光形容是匪夷所思,他說:「𠵱家手機商話電池嘅備用時間有240小時,都係得10日,而且係喺最佳狀態下先得,我都好質疑(電池)可以用到咁耐。」
他又表示,事主開着手機後,手機在操作過程中會不停尋找發射站訊號,位置不同,信號強弱不同,網絡供應商可利用「接收信號強度指示」系統及「電波測向系統」追蹤得手機在發射站附近位置,對警方尋找失蹤者有很大幫助。手機若接收到不止一個發射站的訊號,便可大大收窄警方尋找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