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宗軼聞,陳振聰當紅時,我不敢說出來,怕被告誹謗,但現在不怕了。
有位女性,我認識她時,她才17歲,在一間高級餐廳當知客。我重遇她時,已是好幾年之後,在一間高級時裝店當售貨員,這時大約是2000年左右。閒談時,她說:「有一個男人追求我,坐勞斯萊斯的,說給我五萬元一個月。我看他其貌不揚,那部名車說不定是公司的,打工仔扮老闆,所以我拒絕了他。」
我第三次與此姝碰面時,已是2007年,那時,她是小老闆娘,開了一間服裝店。閒談時,她說﹕「我先前不是同你說過,有個男人坐勞斯萊斯來追我嗎?原來他就是那個陳振聰!」
我對於陳振聰事件的評語是:他的專業技能在於淘古井,而不是做生意、玩財技、打官司。他應該倚仗其專業知識,去找另一台古井,那是駕輕就熟的易事,於今卻把錢財錯放在股票,把精力錯放在打爭產官司,這叫做「資源錯配」,因而身敗名裂,其也必乎!
周顯
投資者、八卦公、知識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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