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站主任安排他在一張蓋有「TENDERED(重複)」字樣的選票上投票,利質疑該選票是否有效,但票站主任未能確實答覆。利不忿,於是回家拿投票通知卡再到票站,希望取得正常選票,不過爭取不果,無奈地投下「重複選票」,再被安排一份由陳述事件的聲明上簽名。
利在選舉後已分別向選舉事務處及警方投訴。利懷疑有人利用虛假文件冒充他,「可能覺得我是『鬼佬』不會投票,冒充我投都不會被發現」。另一可能是職員劃錯他的名字。不過登記由兩位職員核對,加上他是外籍,利表示認錯難以理解。他批評票站職員的粗疏剝奪他的投票權。選舉事務處指如選民投票前已有人以同一身份投票,他將根據法例獲得「重複」字樣選票,而該票將不獲點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