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委法官龍禮昨指案情嚴重,斥責被告早有預謀,手法冷血,不但以刀指嚇及用膠索帶綁起事主雙手,還將她鎖在電機房內,令事主被困房內一個半小時才獲救。而她預計會被困一段時間,才主動要求被告購買食水及找水桶讓她小便。法官以7年為判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減刑至4年8個月。
案情指,兩年前移民來港的事主崔玉(44歲)在交友公司任職。今年2月,她收到被告來電。被告自稱任職收數,工作忙碌,相約事主外出談交友服務。
3月10日案發當天,二人在天水圍天華邨見面,被告帶事主到天萃樓15樓的電機房。當事主在房內向被告解釋交友服務細節時,被告突然熄燈。當他再開燈時,已手持膠索帶及刀,隨即用索帶綁起事主雙手,然後劫走事主的手袋離開。被告臨鎖門前,向事主表示會買麪包和水給她,亦會預備水桶讓她小便。事主叫喊拍門1個半小時後獲救。
警方翻看大廈閉路電視影帶,翌日在大廈的18樓,即被告所住單位同一層的梯間拘捕被告。被告聲稱因欠債才打劫,又稱看到交友公司在報紙的廣告,誤以為參與假結婚後會有酬勞。他又說在街上拾到電機房的鑰匙。
案件編號:HCCC2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