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輪,電訊界曾經因為CEPA的出現,開心了一段日子,以為香港的電訊界可以有新的發展契機。事關可以趁着CEPA的平台「早着先鞭」,在去年十月一日開始率先進入國內的增值電訊服務市場。而且,當時香港政府也曾放聲氣,說CEPA乃持續發展的中港雙方協議,有所謂CEPA第二的CEPA2,意味着數陸續有來。
倡議電訊特區大想頭
較早前,有不少電訊和資訊科技界人士,見可以藉着CEPA「食住條水」,乘勝追擊,曾經公開倡議成立所謂的電訊特區,只供來自「香港特區」的電訊公司做生意;另外,有商會也建議讓港商有權做國內增值電訊商的大股東。不過,這兩個超越WTO承諾的「大想頭」,最後當然還是不了了之。
近日,工業貿易署發表有關申請CEPA「服務提供者申請書」的公司數字,結果顯示申請反應冷淡。以增值電訊商為例,四個多月來只得14間公司申請,當中有4間獲批。筆者相信,可能有不少公司正在左思右想,如何發展國內市場;但須知,CEPA增值電訊業享有的着數,只是港商可以較外商早兩個月進入國內市場,若港商還在左思右想,最大的競爭優勢就變得蕩然無存!
着數只是優先入國內
話分兩頭,香港的電訊商對目前的CEPA反應冷淡,可能乃是務實的表現。皆因港商一向實際,如果CEPA不能為港商帶來商機,自然就無謂花時間搞甚麼申請。港電訊商要打入國內市場,路數還有很多,不一定要靠CE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