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紀表示,四人同屬食環署第三行動科工程及爆破組,寫字樓在葵涌新葵街一號政府車房,主要負責食環署部門的維修,朝八晚五,過去他們返回葵涌寫字樓簽到後,有專車接載開工。
但四人先後於今年八月初及十一月中旬,被一名姓黃上級指派從住所自行乘車到和合石簽到及為墳場石級髹漆油,其間,謝以不適應工作環境要求返回葵涌寫字樓簽到,但一個月後又被調返和合石簽到及開工。
四人不滿上級的工作安排,認為自行從家中乘車往和合石簽到開工,時間很趕車費又貴,昨午相約姓黃上級及部門主管在寫字樓會面反映意見,四人與黃發生爭拗,紀、謝二人報稱抽筋及頭暈,張、李也報稱不適,要送院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