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在港簽署不具效力
地下保單內地投保人求助無門

蘋果日報 2003/12/09 08:00


潘小姐代其三名內地親友向本報投訴稱,三人於數年前買下根本無法生效的保單,「好無良,博人哋喺大陸唔清楚法例、又難嚟香港追討,就誤導佢哋投保,𠵱家真係求助無門!」
內地對保險需求日增,有本地保險代理佯稱投保人在港簽署投保書,並偽造出入境文件以求「做成生意」。
潘小姐三名親友丁先生、王先生及馮先生分別於2000年及2001年,經友人介紹認識香港一名自稱為友邦保險公司代理張先生,三人經他不斷游說後,先後透過張投保,並即時繳付保費。

不知未具法律效力
潘小姐稱,他們不知在香港以外簽署保單,原來不具法律效力,「佢哋後來睇新聞至知!但又嚟唔到香港辦理,惟有由我代追討!」
潘小姐稱,其間王先生曾向友邦提交證據,以證明他在簽署期間仍在內地,但友邦函覆稱「整個投保過程均在香港境內進行」,故拒絕註銷保單及退還保費。本報接獲投訴跟進後,友邦註銷其保單並承諾退還保費。
無護照何來出入境
「明明交埋入境事務處嘅證明都視而不見。另外兩人根本連護照都未申請,何來出入過香港?保險業聯會叫佢哋交文件,證明簽保單時,佢哋喺內地,咁咪畀兩封由上司簽署同公司蓋印嘅信囉,但又話唔接納!」根據保險業聯會覆函表示,由於文件並無簽署人的職銜及工作證明,故不被接納。
「佢哋只係普通一間廠,唔會似我哋香港咁有規模、出咁formal(正式)嘅信;而且信上印晒地址電話,要查真偽根本唔難,再者,一查入境處紀錄就一清二楚。」潘小姐慨歎,現時根本沒途徑追討。

保監去信友邦跟進
政府保險業監理處發言人稱,一直密切留意事件發展、並已去信友邦保險,要求跟進有關個案。根據保險業的自律監管制度,三名投訴人對保險代理的投訴,均交由香港保險業聯會轄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處理,三位投保人亦已各自去函委員會投訴。
美國友邦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函覆本報稱,由於王先生向他們提供了一些最新資料,經進一步審查後,友邦將註銷王先生的保單,並退還他已繳付的保費。
另兩位投保人個案,友邦的紀錄及調查結果顯示,他們的投保過程在香港境內進行;基於有關保單乃經投保人簽署確認及按正確程序辦理,故未能註銷。(一二○六○○一)

話你知
保險業監理處表示,任何外地人士均可在香港購買保險,但保單必須在本港簽署,並要提交出入境證明,才能作實生效,若保單並非在本港簽署,被稱為「地下保單」,投保人不受本港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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