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致函鄧炳強促澄清「假新聞」立法:定義含糊或被利用打壓異見
鄧炳強FCC假新聞
鄧炳強上周五(16日)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表示,對於嘗試用「假新聞」危害香港安全的人,警方會全面調查,一有證據就會拘捕及檢控。
瑞凱德在公開信就鄧炳強上述言論尋求進一步澄清。信中指出,現時香港並無法例針對「假新聞」,會如何具體定義「假新聞」;甚麼形式的報道(例如文字、圖片、影片、網上帖文)會構成「假新聞」、有何法理基礎去調查和檢控;如何保證在調查「假新聞」同時,兼容到政府曾許下的保障本港新聞自由承諾。
公開信續指,傳媒對此事深切關注。所謂「假新聞」字義空泛、主觀,過去常被世界各地的公眾人物用以攻擊他們認為不利己的報道,儘管有關報道事實正確,傳媒卻仍要為此問責。此外,「假新聞」立法亦常在無數國家被用作壓制新聞與言論自由。許多媒體專家都已停止使用「假新聞」一詞,因其定義非常含糊(ill-defined)。
信中補充,FCC非常警剔坊間誤導性資訊和陰謀論帶來的挑戰和危險,已定期舉辦研討會和工作坊應對,向參與者推廣嚴謹的事實核查和媒體素養。他們重申,一貫有邀請香港警察包括鄧炳強到FCC演說,故盼藉此表達對上述事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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