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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螺洞村民阻撓環團保育工程 發展商及綠色力量申禁制令

蘋果日報 2018/12/18 13:37

綠色力量沙螺洞蜻蜓天堂禁制令

【更新】
以「蜻蜓天堂」聞名、生態保育價值僅次於米埔的沙螺洞,發展與保育問題拉鋸數十年。政府去年以非原址換地方式與發展商達成協議,換取在沙螺洞進行保育工作。惟有村民不滿發展商違反興建160幢村屋予原居民的承諾,阻撓環保團體進行環境保育工作。發展商和環團綠色力量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有關村民闖入、佔據、或破壞有關土地上的保育建設等,臨時禁制令的聆訊已排期於本周五在高院進行。。
綠色力量今年4月獲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撥款近850萬元,推行為期兩年的《沙螺洞生境及生物多樣性保育計劃2018至2020》管理協議,該計劃保育的範圍達11.45公頃,包括濕地、棄耕農地、林地和河溪等不同的生態環境。綠色力量總監鄭睦奇向本報透露,計劃主要目的是將荒廢的農地活化、清除農地上的垃圾和外來植物等,以作耕種用途,並恢復沙螺洞原本的濕地狀態。
鄭強調計劃獲環保署和漁護署批准,但有關村民自11月初起不斷阻撓工程,包括站在挖土機前阻擾、以粗言穢語喝罵職員和義工等,構成人身攻擊。他指就連職員在場進行生態調查,包括辨識植物種類及記錄植物數量等,亦遭阻攔,所以決定採取法律行動。
有被告早前入稟控發展商違諾
原告依次為沙螺洞發展有限公司、綠色力量有限公司、以及代表綠色力量和沙螺洞綠田園有限公司員工和義工的陳麗霞。被告包括張偉國、張偉強、李伯恩、張文光和張始文。其中李於三個月前曾以李志應遺產執行人身份,控告沙螺洞發展有限公司,指對方違反建村屋承諾。
原告要求法庭聲明被告無權使用、進入、佔據首被告名下位於大埔沙螺洞的土地,並禁止被告或其代理人在土地上放置任何建築器材或工具、以及傾倒或堆置任何物品,以及禁止被告阻止原告使用土地的權利。
原告另要求法庭禁止被告或其代理人以任何直接或間接方式,騷擾或恐嚇原告的員工和義工;禁止被告進入有關土地100米範圍以內的地方;禁止被告向原告作出任何具恐嚇或侮辱性等行為,並要求被告賠償。
【案件編號:HCA2923/18】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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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居民坐於機器上,阻止綠色力量職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