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企業:是由一位或多位港人(或公司)在內地全資成立的一家有限責任公司
‧不需有內地人參與、持有公司的股權;
‧由唯一的股東擔任董事長、法人代表,全權掌握公司的營運;
‧若有多位港商股東,股東之間可簽訂股東協議以確定各自的權益和義務,此協議不須提交審批機關。
設立上述公司的申請文件(如: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合資?合作合同、章程等),經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審核發出批准證書後,申請人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營業執照。
由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香港電台第一台節目主持蔡浩樑主持的《實用星期六:法律專線》,逢星期六(非賽馬日)下午2:00至4:00在香港電台第一台(FM92.6-94.4)及港台網上廣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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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如有法律問題,歡迎來函提出,本報將交由律師為閣下解答,請寄地址:將軍澳工業邨西駿盈街八號蘋果日報服務版「法律專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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