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人士「淨收入」達五千加元才獲津貼 不合資格人士需繳還救濟金
加拿大救濟金繳還1.4萬雪上加霜
加拿大緊急應變救助金CERB於九月停止發放,聯邦政府決定將有關申請轉移至就業保險(Employment Insurance)計劃中。
(北美通訊)自加拿大政府在疫情爆發初期推出「加拿大緊急應變救濟金」( Canada Emergency Response Benefit,CERB),協助因疫情而失去收入或收入劇減的國民,合資格申請人每月可獲2,000元(加元,下同),但由於申請人對申請網頁上一個字眼的誤解,已導致多名獲助人士,需於本月31日前悉數交還所得款項,最多每人需償還1.4萬元。
申請救濟金的自僱加人,只需於去年或申請前12個月收入達5,000元,則合乎資格,但部份申請人將有關要求理解成「總收入」(Gross Income),而非當局所指的「淨收入」(Net Income),導致最終被指不符合資格獲取相關款項。
加拿大稅務局發言人本馳(Sylvie Branch)發聲明指,當局無意更改有關規定,「淨收入」即為總收入扣除各項支出後的金額。
加國卑斯省一名以自僱身份申請救濟金的龍格(Garth Loga),去年通過為顧客設立衛星天線及網絡服務,總收入達1萬元,但扣除有關支出後,淨收入僅為2,000元,因此日前被告知,其早前所獲的1.4萬救濟金,需盡早償還予政府。
不過,龍格向傳媒反映,於本年三月至九月期間,政府申請網頁上,隻字未提「淨」(Net)收入字眼,直至上月26日,收到稅務局信件,指他過往數月的申請不符合資格,才第一次見到該個字眼。
稅務局基於龍格並非有意犯錯,建議他於本月31日前,悉數交還拖欠款項。龍格會計師建議他向稅務局提起訴訟,但他因訴訟費用將高於所欠款項金額,而拒絕該個提議。
龍格指,救濟金是為了幫助國民渡過難關,但現在卻令民眾生活雪上加霜,隨著聖誕節來臨,擔心今年不再能夠為家人購買禮物。
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稅項及房屋規劃總監哥倫貝(Jamie Golombek)指,聯邦政府批出該項救濟金初期時較為倉促,有關指引並不清晰,引致民眾感到困擾,但稅務局的Q&A網頁上,的確明確表明,所指收入為「淨收入」,而非「總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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