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賊鴛鴦扑頭劫的士司機後CALL車逃走 今同囚6年 官斥行為可恥
的士劫案林兆瑩扑頭打劫
16歲無業青年聲稱缺錢,夥拍就讀IVE的18歲女友截的士到新界僻靜處,繼而以鎚子向的士司機扑頭打劫。及後他們以手機App電召的士接載逃走,終致行蹤敗露被捕。賊鴛鴦早前承認搶劫罪,高等法院法官今判刑時指斥兩人有預謀犯案,並且使用極端暴力,危害司機生命,行為可恥,而本案並非單純街頭扑頭案,法庭須保障的士司機免受危害。法官考慮到案情嚴重,但鑑於兩人年輕,最終判處他們各入獄6年,希望他們珍惜時間在獄中進修。
女被告林兆瑩與鄺姓男被告現年分別19及17歲。女被告被捕時是IVE學生,在本案認罪前剛因另一宗襲擊傷人和刑事恐嚇案,被判入更生中心。男被告事發時無業,自小有過度活躍、專注力失調及行為障礙等。
教導所報告透露,兩被告均在單親家庭長大,升上中學後因結識損友而誤入歧途,其後更成為三合會成員。兩人於去年8月結識並發展成情侶,因缺錢而干犯本案。
法庭陳慶偉判刑時指,兩人在精心策劃下犯案,特意選擇晚上到新界一處渺無人煙的地方打劫,案發時男被告用安全帶勒司機頸,女被告則用錘子扑司機頭致其流血,逼他交出所有財物,行為可恥。
陳官表示,雖然報告指他們均適合判入教導所,但本案案情嚴重,事主性命受到威脅。然而鑑於兩人年輕,故以不多於9年為量刑起點,考慮他們在裁判法院階段已認罪,扣減刑期後,判處兩人各入獄6年。
辯方早前求情指,患抑鬱的女被告因聽信男友指示才犯案,不知後果嚴重。男被告的大狀求情則指,當時是女友用鎚子襲擊事主頭部。
案情指,去年9月20日晚上,兩被告戴着口罩,在上水雞嶺登上的士並指示司機前往坪輋。抵埗後男被告突以安全帶勒緊司機,女被告則以硬物扑司機頭部。兩人搶走事主的銀包、一隻手錶和兩部手機後逃去。事主報警,送院證實頭部有兩處裂傷。其後警方追查下,發現女被告當日曾用手機App電召的士。
-----------------------------
【匿名港警爆大鑊】
韓國KBS時事節目《時事直擊:香港 被自殺》
一按即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