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卓能集團主席、註冊建築師趙世曾,○三年以《建築物條例》中認可人士身份,為荃灣寶豐台地基工程簽發圖則後,屋宇署始發現趙世曾於九九年已從認可人士名單除名,卓能另聘兩人補發圖則並獲批核,承建商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署方決定,公開聲明趙世曾應負擔責任,法官昨指工程完成至今未有申索,法庭無司法管轄權命令屋宇署發出聲明,故拒絕受理申請。
法官芮安牟昨指,本案僅為商業糾紛,不涉公眾利益問題,工程完成至今並無人提出申索,法庭不能假設有人申索處理,法庭亦無司法管轄權,迫使屋宇署發表公開聲明,規定趙世曾要為圖則出現的問題承擔責任,即使工程日後涉及訴訟,雙方可透過民事進行申索,故拒絕司法覆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