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黎智英《日經亞洲評論》撰文反送中:修例勢損外商投資信心
立法會黎智英中英聯合聲明逃犯條例移交逃犯《逃犯條例》引渡惡法反送中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日在《日經亞洲評論》發表文章。
黎智英在文中指出,不少人認為香港具健全的制度,令資金、資訊及人才具高度流動性,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因素之一,倫敦、紐約及香港等一流經濟體系均並非憑空而建成,而是依賴透明度高、公平及確定的法治去建立合法的制度,但黎認為這些制度正受由特首林鄭月娥帶領推動的《逃犯條例》修訂所威脅,因修訂目的旨在將疑犯引渡至未有與本港達成雙邊協議的地方,包括內地、台灣及澳門。
黎智英指儘管社會大眾、法律界、商界、外國領袖對修例提出反對,政府仍一意孤行要求立法會倉卒通過惡法,不但破壞外界對本港司法獨立的信心,亦影響外國投資者來港投資。他又認為修例漠視1984年簽定的《中英聯合聲明》中的基礎,當年聲明就是要確保港人回歸後可保持原有生活方式,免受內地專橫統治所影響。他說,若日後港人被引渡至中國內地法庭受審,甚至背上威脅國家安全罪名而入獄,誰仍會相信當年《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仍能實踐?
黎又認為惡法禍害不只如此,如內地公民來港購買物業,本期望本港法治可保障其自由和安全,但法例修訂後,會否令他們逃離香港轉到更安全的地方置業?甚或外國投資者若來港工作或途經香港,若他們與內地商業夥伴或內地官員有任何糾紛,又會否被捕或引渡至內地?他質疑香港能否繼續成為亞洲最繁忙的航空樞紐,指修例根本是賦予中國共產黨權力去以捏造罪行將任何人逮捕到內地。
不但外國或內地投資者受影響,他認為內地有以言入罪的文化,會為投資者帶來寒蟬效應。他直言商界或企業領袖以為自己不參與政治活動,便不受修例影響,根本是自欺欺人,因內地貪污情況普遍,法律或制度被內地官員主宰,內地投資者要以金錢去換取保障。香港本來毋須如此,但黎擔心一旦修例通過,若任何內地領導對香港企業有任何需求,商人或許要憂心會否有機會被引渡至內地。
因此,黎智英認為例訂後果不容小覷,一旦修例通過,香港從此與任何內地城市無異。不過,黎智英認為港人並非順民,而是「麻煩」又不容易被統治,而且追求自由和應有尊重的人,而市民已對惡法修訂表達了強烈不滿,政府是時候聆聽港人的聲音。
日期:6月9日(日)
集合地點:維園草地
時間:下午2時30分集合、3時正起步
遊行路線:維園草地遊行至金鐘添美道立法會
(資料來源:民陣)
-----------------------------
新聞有價 你肯為《蘋果動新聞》付幾多錢?
https://hk.adai.ly/QDTT6y5m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