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即席以英文背誦希波克拉底誓詞(Hippocratic Oath)其中兩句︰「I will not endanger the wellbeing of my clients to satisfy my vanity(本人不會危害客人福祉,藉此滿足一己虛榮)」、「I will treasure every life as they are precious gift of the womb of the mother(本人會愛惜每一個生命,因他們是母親子宮孕育的珍貴禮物)」。
周稱是DR總經理和中央管理組開會後決定推出CIK療程,他無份決定,因他沒有接觸客人,對於新療程有沒有市場、應收費多少,「我完全係冇say,即係畀唔到意見嘅」。他指次被告技術員陳冠忠早於2011年3月提出CIK項目,至翌年2月決定推出,公司已研究一年,非如控方批評決定倉促。周否認曾提供兩包自己的血液做CIK實驗。
周透露陳曾提出用自己的血液培養細胞,親身試驗療程效果,但公司最終委派其他員工試做。他形容陳一直很想做CIK這項目,「可能佢想成為全港第一個種CIK細胞嘅人啦」。周指公司一直欣賞和信任陳,故頻頻加陳人工至月薪4.5萬元,跟另一名擁有牛津大學博士學歷的同事相若,後者不滿陳只是碩士卻有同等待遇。
事故於2012年10月3日發生,他指事發後陳稱培養細胞時沒問題並做足測試,但翌晚他收到報告,發現內毒素測試是事後補做,後獲告知報告涉造假。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37/15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