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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投資「譚仔三哥」過橋騙三友180萬 夫婦今同判囚

蘋果日報 2018/02/07 16:30

譚仔三哥欺詐李美玉陳世儉郭俊堅

夫婦以投資「譚仔(三哥)雲南米線」過橋,誘得3名友人共付180萬元投資,最終發現是騙局。兩人分別承認及被裁定3項欺詐罪成,法官今判刑時透露女被告理財不善,無法償還卡數,女兒相信母親犯案是為她籌措2014年的教育費,惟女被告在欠下巨債情況下不斷買奢侈品,案發期間更與丈夫各自辭去原本收入穩定的工作;男被告於審訊期間雖然曾表示會出售內地物業以向事主還錢,惟他見感化官時卻隻字不提,法官終判女被告入獄37個月、男被告入獄40個月。
案中事主之一的郭俊堅早前接受訪問時,對遭男被告陳世儉出賣至今仍怒氣未消,「我唔幫老婆做生日都會同佢搞生日party,結婚都有跪佢敬茶,真係冇諗過佢會咁呃我!」。郭形容與郭關係亦師亦友,陳能言善辯,常滿口道理,但有時又表現「縮骨」,借錢2,000元也要2年後才還。郭指就算明知陳世儉夫婦囊空如洗,仍決意要向他們追討損失。
郭又透露,陳於案發期間分別私下向三事主大數另兩人的不是,騙局揭破後,郭才得悉被陳指為孤寒,他指自己即時「着晒火」,「我識佢咁多年,成日同佢出去食飯飲嘢,多數都係我俾錢,咁多年淨係請佢飲嘅奶茶,都夠填滿個游泳池啦!」
兩被告李美玉(47歲)及陳世儉(48歲), 法官判刑前透露女被告李美玉親撰的求情信,聲言已知錯及慚愧。而法官指案件非單純的盗竊案,而是一對夫妻有計劃地利用假文件進行詐騙,縱使案中有多處破綻,但3位友人仍因對男被告的絕對信任,而於大半年間遭兩被告成功騙取百多萬元。
曾患抑鬱的李在案件被揭發後再次求診於精神科醫生,法官認為其病因借貸買奢侈品或騙局而起,非減刑理由;至於陳聯同妻子欺詐好友,導致失去多年摯友亦是咎由自取,罪責不比其妻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