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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踩木板跌倒索償700萬 遭官質疑當時另有路走

蘋果日報 2017/04/11 18:14

警員索償黃暐郗

服務警隊逾20年的高級警員聲稱執勤期間,踏上蓋有木板的梯級時跌倒受傷,事後因嚴重背痛不能工作及患上適應障礙需接受精神科治療,終要提早退休,因而索償700萬元。他下午接受被告盤問時,遭法官質疑當日另有很多路走,其實不用踏上木板,警員並不同意。
原告黃暐郗(50歲)控告房署及屋邨管理公司、佳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被告在盤問時指,原告其實一直想不用陀槍及調到報案室工作,又曾主動向警方要求召開醫務聆訊,故復工、即事發當日他對需要「行咇」感不滿。原告同意此說法,亦承認當日巡邏之前,換衫時已向警署警長表示腰部疼痛,但對方沒有回應。
被告一方翻看現場閉路電視片段,發現當時與原告同行的警員未有踩上木板而走另一條路,不見對方有跌倒。原告解釋「嗰度有木板,係唯一一條路」,又稱以為該木板安全,豈料最終跌倒。法官聞言反駁「其實你有很多路可走」,並反問「點解你會想行上木板」,又追問他「你是否同意同事採取的路線比你更安全,即不踩上木板?」原告稱不同意。
被告又透露,原告最初在律師樓的供詞是自稱向後滑倒,但從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原告其實是向前跌倒,被告質疑「你當差20多年,錯的證人供詞也簽名?」,又指原告是在看過閉路電視片段後即再落口供,改口稱自己向前跌倒。原告解釋指可能律師樓職員出錯。
聆訊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