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黃競鋒(32歲)昨否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但承認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的交替控罪。警方到場後未有在手機找到女子相片。辯方求情透露被告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犯案後自覺愚蠢及後悔,愧對家人和事主;又稱因妻子流產後患精神病,令他感沮喪。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判刑,先為被告索取心理、感化及社服令報告,其間續准保釋。
案情指去年12月21日凌晨,馬鞍山烏溪沙村某村屋戶主(48歲)透過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在屋外遊蕩約半分鐘,不時放大手機屏幕,並將手機放近抽氣扇,當時女事主X(36歲)正準備在浴室沐浴更衣。戶主即時走出屋外阻止被告並報警。
案件編號:STCC34/17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