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國歌條例草案》的委員會昨舉行首次會議,會上先選出委員會正副主席。建制派借助人數之利否決設答問環節,並選出廖長江和民建聯張國鈞為正副主席。今次草案列明法官和議員宣誓時須奏唱國歌。公民黨郭榮鏗詢問聶德權,事先有否諮詢司法機構,聶直認有正式諮詢司法機關並獲對方同意。於是郭追問:「咁點解你唔諮詢立法機關?」聶語塞說:「因為司法機關裏面佢哋有好多具體操作……」,郭即打斷聶,要他解釋為何不諮詢立法機關?面對連番追問,聶終承認無正式諮詢立會,僅僅「有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提過」,至於梁有何回應,聶未有透露,只稱「主席知悉咗呢件事」。
立法會秘書處回覆稱,當局只於去年3月就草案的建議內容概要諮詢政制事務委員會,並未就議員宣誓時須奏唱國歌諮詢政制事務委員會。而梁君彥透過秘書處發言人稱,聶德權曾向他「論及」宣誓奏國歌一事。
另外,立法會法律部上周曾就草案向港府提出21條問題,針對草案對言論、表達及創作自由的影響。民主黨許智峯亦質問聶德權,草案是否強迫市民尊重國歌及市民不唱國歌會否有刑責。聶重申草案無限制市民希望表達的意見,只是「合理地限制咗你嘅表達方式」。
■記者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