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梁天琦今晚在荔枝角收押所度過 料很大機會在獄中單獨囚禁

蘋果日報 2018/06/11 19:35

旺角騷亂梁天琦單獨囚禁

【20:30】更新內容
旺角騷亂中,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及另一被告盧建民因暴動罪成,今日分別被判監禁6年及7年。消息稱,梁、盧梁黃今晚都會扣留於荔枝角收押所,等候懲教署內部的分派委員會將會開會,決定編配兩人到哪一個院所服刑,預計一至兩日內會有決定,預料兩人將被送往中至高設防的監獄。另由於梁因屬敏感的惹火政治人物,故他暫時被單獨囚禁的機會較大,因這有助保障他的安全。
消息人士解釋,本來分派罪成人士到哪監獄服刑,主要是考慮那個監獄有空位,已有甚麼人在那裡服刑,罪犯在那裡服刑會有甚麼影響等等。但梁天琦今次被判的刑期頗重,達到6年,故相信被派到低度設防監獄(如東頭懲教所或壁屋監獄)的機會較微。
加上考慮到梁天琦在獄中安全情況,例如怕他遭人「搞」,料懲教署有較大機會暫時讓他單獨囚禁,另一可能性是梁天琦主動提出要求單獨囚禁。據以往經驗,類似情況的犯人較大機會入住設有單人囚室的高度設防監獄如石壁監獄或赤柱監獄,但其實懲教署亦有權把梁天琦送住其他中度設防監獄(如白沙灣懲教所,塘福懲教所)或高度設防監獄,加上梁天琦一案案情特殊,故最終梁會派往哪監獄服刑,仍需由「分派委員會」作最後決定。
假若梁天琦被安排到監獄中的單人囚室服刑,將可享有一定私隱,包括可在獨立房間生活,並每日有1小時外出放風時間,可在指定空間獨散步,但他需要自行清理囚室內的私人廁所,而且會失去與其他囚犯認識及溝通的機會。
2017年至今,與雨傘運動相關的案件包括「衝擊公民廣場案(非法集結案)」、「曾健超襲警案」及「七警案」陸續審結,但一眾罪成被告只是被判社會服務令或監禁不超過兩年,與梁天琦案的6年判刑相距甚遠:
●「2014年9月衝擊公民廣場案(非法集結案)」:案中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以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即「雙學3子」非法集結等罪成,原只是被判社會服務令或判監但緩刑,但至2017年8月律政司上訴得直,黃、羅、周三人被改獄6至8個月不等。黃之鋒及周永康當時被送到壁屋懲教所服刑,羅冠聰被送到塘福懲教所服刑。但到了2018年2月,終審法院裁定三人上訴得直,維持原審裁判,三人毋須重返監獄。
●「2014年10月曾健超襲擊案」:曾健超因在佔領運動期間用水淋向警員及襲警被判罪成,判囚5周,他被送到壁屋監獄服刑。但他當天襲警被捕後因被七警員毆打,遂引發出「七警案」。
●「2014年10月七警案」:七名警員在拘捕襲警的曾健超後,涉嫌毆打他,2017年2月被判「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七警被判監2年,並分別送往赤柱監獄、塘福及東頭懲教所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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