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牌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組指揮官黎嘉樂對判決表示歡迎,認為可起阻嚇作用。又謂今次是《商品說明條例》自2013年修訂以來,首宗同時向12名受害人作出賠償的案件,更是首宗成功檢控的串謀方式案件。黎稱誤導性遺漏罪行曾有18宗成功檢控個案。
經營涉案教育中心的Farida Hair Beauty Education Centre Limited被裁定兩項作出誤導性遺漏罪成,兩周前判罰10萬元,兼須向12名學員各賠5,500元,公司只付1.1萬元,餘數5.5萬元由中心董事兼導師梁頌林(71歲)及市場營銷經理楊慧嬋(55歲)各負擔2.75萬元。
裁判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兩人自2013年10月起串謀犯案,為時達8個月,又涉多名受害人,判監恰當,但考慮報告正面遂判緩刑。梁的代表律師求情指,梁於美容業界貢獻良多,獲行內人士尊重,定罪對其打擊甚大,重犯機會低。他並獲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大型國際美容集團的鄭明明等同行撰寫求情信。
案件編號:KCCC1765/16
■記者蔡少玲、陸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