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06年港府與內地訂立「統包總額」方式計算東江水價,即不管實際輸港的東江水數量是多少,政府每年都要支付固定總額水價。新民黨田北辰在立法會指香港每年用水量,其實不足東江水輸港上限的8.2億立方米,當中浪費了不少公帑「攞水」,質疑何以不把「統包總額」降到10年平均最低的6億立方米,如要額外用水才另外購買。
署理發展局局長馬紹祥回應指,過去15年,香港出現3次儲水量低的情況,有一次本地儲水量僅得1億立方米,形容「缺口相當大」,現時以統包總額方式買水可確保,按需要每年輸入最多8.2億立方米的水到香港,是最符合成本效益及避免浪費的供水方案。他擔心如果減少購水量或改變買水方式,可能出現制水影響經濟民生。
發展局指本地集水區的集水量不足以應付需求,降雨量亦不穩定,每年從集水區所得的集水量可以有很大差距,根據過去30年的紀錄,本地每年集水量介乎約1億立方米至3.6億立方米,而過往10年香港平均每年的食水用量約為9.5億立方米,兩者相差逾倍,而目前東江水佔本港食水供應約70%至80%,可以補足本地集水量不足的缺口,因此可靠和穩定的東江水供應對本港至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