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在上月1日應美國要求將華為CFO孟晚舟逮捕。加拿大司法部發言人前天表示,美國尚未提出引渡孟晚舟案的正式要求,而1月30日是截止期限。按照加拿大法律,若美國錯過引渡截止日期,孟晚舟將獲釋。
加拿大新聞社19日引加拿大司法部發言人Ian McLeod表示:「美國尚未提出包括支持文件在內的正式引渡要求。2019年1月30日是他們遞交要求的最後期限。之後,加拿大將有30天的時間決定是否授權繼續處理此案。」根據加拿大引渡法,從孟晚舟被捕之日起,美國有60天的時間正式提出引渡要求。台灣中央社引述溫哥華律師Gary Botting指出,如果美國錯過截止日期,加拿大司法部長必須依法釋放孟晚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