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割頭】殘殺小燈泡免死 狂徒:我有精神病符合減刑
台灣王景玉小燈泡思覺失調症當街割頭
台灣男子王景玉去年在內湖當街揮刀,將3歲女童「小燈泡」斬成身首異處喪命,舉國震驚。法庭一審指王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依《兩公約》免死刑、僅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至高院。今日開庭傳召王男在看守所的醫生和社工,2人均證稱王男精神狀態「正朝好的方向發展」。檢方認為王男犯案時精神狀態,未達《兩公約》規定不得判死程度,王男則表示:「我有精神疾病,符合減刑規定!」
「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今日未有現身,僅透過律師當庭拒絕跟王男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修復式司法」程序是在法院安排下,加害人與被害人透過對話促成加害人的悔悟,進而主動承擔責任,例如賠償、道歉,藉此化解彼此的紛爭,修復受損的社會關係,達成「癒合」的效果。
王婉諭今年初擔任司改國是會議分組委員時,曾表明司法不該只有懲罰性質,希望法院協助進行本案修復式司法程序,若王男因思覺失調症病情無法親自進行,也能接受由王男父母代理。王女委任律師今日開完庭後表示,王女與家人拒絕跟王男進行修復式司法,主因是王男仍受病情影響、無法完整陳述。
輔導王男的義工比丘尼釋靜玄供稱,王男曾主動提起想跟被害人家屬進行修復式司法,也已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認錯,希望對方能原諒他。釋靜玄說,輔導過程不刻意碰觸案情,她僅告訴王男,修復式司法與刑責輕重無關,「而是心靈修復」,她要王男應真心認錯。
釋靜玄稱,雖僅輔導王男2次,但明顯感覺王男「正朝好的方向發展」,她指佛教觀念認為,個人現在的念頭和過去的生命經驗有關,所以她輔導時着重整理王男的生命歷程,建立每個時候所發生的大事,希望找出「那個關鍵點」加以疏導。
台北看守所特約精神科醫生施至作供,王男透過持續服藥,已逐漸擺脫剛被收押時遭嚴重妄想干擾的症狀,且建立病識感、願意配合治療,王男現在能知道自己身處何方、跟誰說話,思考連結比較緊密,不會頻繁出現雞同鴨講的狀況。
不過施至說,精神病患者不能停藥,否則會再惡化,以王男為例,他將回到案發時的混亂狀態,因此讓王男回歸社會,會有一定的危險性,重點在於能否持續按時服藥。施至透露,王男曾說父親希望他別吃藥,因王男察覺到藥物給他的改善,所以不再抗拒治療,「若王男主動說不想再服藥,我就會擔心了」。
律師詢問王男改善後的狀況,能否推論他犯案時沒病卻詐病,施至認為這是不同狀態,不能猜測,只能說;「目前的治療,算是很成功。」王男開完庭還押,被問到遭「小燈泡」家屬拒絕修復式司法,會不會擔心影響自己刑責,一直低頭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