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署於2002年推出駕駛改進課程計劃,目的旨在改善駕駛人士的態度及行為,推廣道路安全意識,惟仍有不少司機如本案被告般重複犯錯。有運輸業界人士指出,課程內容多年來千篇一律,「由頭到尾冇乜大改進」,對於已經多次上課的司機作用不大,而且並無針對不同車輛種類或用途調整授課內容,「職業司機唔知去邊度學駕駛態度」,建議更新課程內容,並加長重犯者的上堂時間,以收課程效果。
根據法例,駕駛者如干犯嚴重交通罪行或於兩年內被記滿10分,便必須於4間指定學院修讀一天制駕駛改進課程,收費由458元至1,000元不等,課程內容包括跟車及停車距離、路口轉換行車線及超車步驟,以及意外分析,並有評核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