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政協委員強姦「兄弟」前女友一秒鐘 判監五年四個月

蘋果日報 2019/12/23 18:08

強姦黃興國

珠寶手錶女商人去年出席一個遊艇派對後,醉酒失去知覺,其後遭前男友的「兄弟」帶返寓所強姦。自稱陽江市政協委員的「兄弟」被控強姦罪,早前經審訊後裁定罪成。法官今判刑指,女事主案發後仍感到害怕,雖然強姦過程歷時僅約一秒,但被告向喝得爛醉的女子下手,犯案時更沒使用安全套,屬加刑因素,最終判被告入獄5年4個月。
報稱商人的已婚被告黃興國(33歲),遭陪審團以5比2大多數裁定強姦罪成。暫委法官陳仲衡今判刑透露,被告已婚,育有一名19個月大的女兒,亦是陽江市政協委員。控罪指,被告去年11月22日在沙田花園城雅蕙苑一個單位內強姦女子X。
辯方求情時承認,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惟案發只歷時約一秒。另外,女事主曾與被告有親密接觸,而當女事主推開被告並表明不願意性交後,被告便停止,沒再向她下手。加上被告犯案時沒有使用暴力,過往品格亦良好,請求法庭輕判。
法官同意本案案情屬同類案件中較為輕微,為時亦頗短,但事主案發後仍會感到非常害怕,加上被告犯案時沒有使用安全套,又向喝得爛醉的女子下手;考慮到犯案不符合被告本性,以5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酌情減刑5個月,判被告入獄5年4個月。
【案件編號:HCCC244/19】
記者 鄭語霆
-----------------------------
【匿名港警爆大鑊】
韓國KBS時事節目《時事直擊:香港 被自殺》
一按即睇
-----------------------------
【撐學生】
召集有心人 撐學生全年睇《蘋果》
立即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