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提議,將違例吸煙的罰款額提高到一千五百元。
「違例吸煙」的意思,就是在法例不准吸煙的地方吸煙。違反了法例,就要受到懲罰,天公地道。以往罰款的數目不高,收不到阻嚇作用,沒有公德觀念的人,不為區區之數上心,在不准吸煙的地方照吸不誤,那就要加重刑罰。
刑罰是為犯例之人而設,打擊目標清晰,如果你不犯例,不在不准吸煙的地方吸煙,那麼罰款額加到一百萬也不關你的事。反之,說不准吸還要吸,那就活該受罰了。
食肆全面禁煙的法例,至今還沒有實行,諮詢期間受到很多反對意見,來來去去,不外是怕餐廳禁了煙之後,煙民不來了,影響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