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專題】辯方2策略迎擊加政府 律師分析:扣查錄影片段係關鍵
加拿大華為任正非孟晚舟華為危機Skycom
孟晚舟一方現時的策略並非主力打美國證供真偽,而是打人權侵害及非法拘捕,從而終止引渡聆訊。有加拿大律師分析指,現時最關鍵是有沒有更多孟晚舟被加拿大邊防人員扣查時的錄音及影像,證明孟有否被侵害人權。
孟晚舟當日在溫哥華機場一下飛機,便被加拿大邊防人員帶走扣查3小時。孟一方在法庭許可下,日前公開了加拿大政府拘捕孟的部份過程及細節,指斥加拿大政府明知美國已取得拘捕令,但沒有立即將孟交給FBI,反而在沒有表明拘捕下自行截查孟3小時,包括取得孟的電腦、手機和密碼等,有非法協助美國搜證之嫌。其間孟雖說過華為在伊朗有辦事處,但屬於非法拘留和盤問,漠視孟的緘默權。
孟一方亦指,美國總統特朗普在去年12月曾談及孟案,並稱案件「如果對中美談判有利,他會介入」。溫哥華律師庫蘭德(Richard Kurland)認為,辯方或以案件涉政治目的作抗辯,了結案件。至於孟涉嫌違反對伊朗的禁制令,孟一方指加拿大並沒有參加美國的制裁,故孟的指控在加拿大不構成犯罪,美國以此罪申請引渡,不合「雙重犯罪」原則。辯方同時強調,沒有證據證明孟晚舟有「欺騙、不誠實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的行為,銀行也沒有因她的陳述面臨利益被剝奪的風險。
庫蘭德分析指,現時最關鍵的證據是孟在接受加拿大邊防人員調查的影片及錄音,尤其是孟接受問話時期的錄音。他說:「以過往的經驗,加拿大邊防應有更多的錄音及影像,現時是否已經全部公開?這是關鍵。」加拿大律師李溢(Richard Lee)分析指,加拿大法律重視程序公義,過去有許多案例都是警方辦案時違反程序遭撤案,所以孟的律師亦企圖打違反程序公義。
Q:一連8天的聆訊是處理甚麼事項?
A:主要是處理孟晚舟一方提出的終止聆訊申請,其間孟一方提出他們的理據,相信亦有可能披露更多的被扣查的細節,證明美方是無理據提出的引渡聆訊。若終止聆訊的提案被法院駁回,案件會在2020年1月20日舉行正式引渡聆訊。
Q:法官在引渡案件主要考慮甚麼條件?
A:法官主要考慮涉案行為在加拿大是否同樣構成犯罪,另外亦會考慮案件的程序是否公義、引渡人士在引渡後會否有公正的審訊。
Q:為何中國公司與其他國家做生意會違反美國法律?
A:孟案涉及《美國出口管制》,該法律限制企業出口高科技產品和敏感技術,不限於任何國家企業。若出售美國技術或產品的過程沒有得到美國許可,便可能干犯法律,最高可監禁20年。華為電訊產品內含美國的技術或產品,故產品同樣須美國許可。
Q:華為創辦人任正非是否涉案?
A:根據紐約東區聯邦地方法院發出的起訴書,任正非2007年曾被美聯邦調查局(FBI)問話。當時任強調公司沒違反美國出口法,又稱華為沒直接與伊朗交易,但相信公司有可能向第三方出售華為設備,它們最後可被轉售到伊朗。如果案件證實華為有出售美國技術到伊朗,那任正非同樣會觸犯「虛假陳述」。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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