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探員所說,曹詠娛現因不時患上併發症,以致身體瘦弱,即使身體已算康復,但上身只能作有限度的活動,不能獨自下床,下肢更是永久傷殘。
在保良局長大的曹詠娛,直到二十二歲才開始過獨立生活,她念書至中三後,學習美容技術,當了五年美容師,九○年十一月七日晚上,當時三十二歲的她,乘坐男友所駕的私家車,由大潭道往柴灣行駛時,中途撞樹,由於衝力太猛,曹的頸骨嚴重碎裂移位,影響神經線,導致她除胸部以上,四肢殘障。
她遇事後,向前男友及車主索償,雙方庭外和解,曹詠娛獲保險公司賠償一千五百多萬元。她本以為生活獲得改善,卻遭同住七年的金蘭姊妹出賣,變成一無所有。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