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角豪宅藏130萬毒品+780萬cash 兩無業男被捕
豪宅販毒海關
海關上周五(26日)晚根據線報,於荔枝角採取緝毒行動時,拘捕兩名男子,檢獲約1.6公斤懷疑氯胺酮及約300克懷疑霹靂可卡因,估計市值約130萬元。此外,海關人員亦於一個豪宅單位內檢獲約780萬元現金及美金本票,懷疑屬販毒得益,海關相信,毒品主要於暑假期間供應娛樂場所。
海關毒品調查科人員當晚約9時,荔枝角寶倫街某商場,截查一名28歲男子,於他手持的環保袋內檢獲約250懷疑氯胺酮,遂把他拘捕。海關人員再押解被捕男子到附近一個住宅單位進行搜查,再拘捕單位佈一名懷疑涉案的27歲男子。人員又又於單位內搜出約1.3公斤懷疑氯胺酮、約300克懷疑霹靂可卡因及一批毒品包裝工具。同時,海關人員在單位睡房內發現約600多萬元現金分藏於4個旅行箱,以及一張面額近15萬美元的銀行本票,懷疑與販毒得益有關。
海關毒品調查科高級調查主任張文傑指,兩名被捕男子報稱無業,租住單位約一年,相信用作包裝分銷中心,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海關將繼續循「處理犯罪得益」及「清洗黑錢」罪行方面進行深入調查。兩名被捕男子已被控以販運危險藥物罪名,將於明日(2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