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擅自同意將互委會加入選舉宣傳 前主席不認罪

蘋果日報 2017/09/15 16:58

彩虹邨丹鳳樓胡志健區議會選舉2015葉貴元

彩虹邨丹鳳樓互助委員會前主席涉嫌於2015年在任期間未經互委會批准,私下同意讓當年參選區議會的民主黨胡志健將該互委會的名稱納入其選舉廣告中。廉署接獲選舉主任轉介的投訴後進行調查,並拘控該前主席,指他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中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罪名。
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葉貴元(64歲)今否認控罪,案件定於下月20日進行預審。期間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外出,但不得接觸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