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錯愛被告的劉琳,作供時多次聲淚俱下一臉哀怨,指摘被告「呃我嘅愛」。當辯方律師指她毆打被告時,她更手按聖經說:「我對天發誓,我從冇打過佢,打過佢我即刻死!」她在庭外向記者訴苦,更大聲辱罵站在遠處的被告,「佢話聽到自己阿媽叫床同勾佬,呢啲人把口咁賤,個天會收佢」。
劉琳昨天毫不忌諱自己的職業,提及職業時,突然望向裁判官說:「法官大人,我做一樓一,做小姐㗎!」她在庭上供稱,多次要求被告不要跟她離婚不要離開,但辯方卻呈上一段她的騷擾短訊。她直認不諱,曾於被告生日的翌日向他發出短訊:「我以為上天已經收咗你,可能時辰未到……上天唔會畀你過26歲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