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承建商聘請的地盤助理安全主任朱耀華又承認,沒有跟隨工人下井巡查,稱已在地面監督工人試裝水泵,毋須再下井。死因裁判官質疑「咁所有巡查都唔使做啦」、「你咁做根本做唔到巡查個原意」,朱細聲說「冇時間」。官再追問,朱明知有兩名電工跟隨下井,為何不追問下井是否涉及電力工作?朱便說「地盤人都唔少,無法問清楚」,但他否認疏忽問漏。
意外於前年7月22日發生,但因水浸問題,機電署人員直至11月才能到井口拍攝。機電工程署高級機電工程師甄文傑分析拍攝片段,形容井內十分「唔企理」,非常濕潤且光線不足。他觀察到電線接駁口有裂痕,露出反光物料,估計是金屬,指管工可能直接觸及接駁位,亦可能接觸漏電處附近的水而觸電;而地盤雖設「對地保護裝置」,在漏電時截電,但一般地盤為免時常跳掣截電影響工程,會將裝置敏感度調低。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574/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