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涉中國企業審計底稿的爭議始於2009年,中證監、國家保密局和國家檔案局作出規定,要求所有中資企業在海外上市時,必須嚴防洩露「國家機密」,保密期最高達30年。最為市場熟悉的有中國高精密(591)2012年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被核數,後被停牌;於2014年證監會向安永索取民企標準水務的審計文件,安永同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證監後與之對薄公堂並勝訴,有指核數師被夾在內地法律與港監管機構之間,陷入兩難局面。郜進興亦一再強調提供公司底稿助查的前提是需遵守保密局及檔案局的規定。
財匯局署理行政總裁林穎志稱,從協議得到的公司審計資料現只適用於財匯局調查工作,並不能轉介予第三方,即包括證監會在內的其他香港市場監管機構仍不能查閱。
政府上周五刊憲,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將於今年10月1日生效,屆時監管及處分港上市公司核數師權力將會由會計師公會正式移交至財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