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港鐵17年的女站務主任,於2014年6月發現公司售票系統出錯,以職員身分便可進入系統自行印製車票,於是在3個月間擅自印製共913張、每張價值100元的機場快機的車票,繼而將車票於票務處售予客人,並私吞票價。期間上司發現帳目有異向下屬查問,但查不出答案,於是向公司舉報。公司後來從閉路電視發現她印製車票後,重啟系統以清洗紀錄,再向她查問下,她始和盤托出。
去年1月被解僱的前主任羅仲雯(43歲),今承認9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求情指因丈夫得了抑鬱症,為哄丈夫開心,她於是不斷向他送禮,令家中經濟出現困難。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行為明顯是違反誠信,被告是有計劃侵吞僱主財產,而且不是為應急生活必需品而犯案,必須判監,故判被告入獄5個月。裁判官並按港鐵要求,從被告的退休供款計劃中,扣除8.6萬元以賠償港鐵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