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偲嫣指網媒替她供強積金 證明涉款屬薪金非借貸

蘋果日報 2017/09/07 14:04

勞資審裁處李偲嫣追薪張俊勇

撐警大聯盟召集人、正義聯盟創黨主席李偲嫣,追討網媒15.8萬元欠薪案續審。李偲嫣繼續盤問被告公司董事張俊勇,引述公司文件自言她被指在無預告下缺勤56天,因而遭公司以每月5.7萬元計算,要求賠償10.5萬元薪酬。李質疑若她缺勤便要扣人工,正正顯示她是僱員,與張指她是股東及生意拍檔的說法不符。張回應指不清楚,文件不是他簽署。
李又堅稱公司有為她供強積金,連涉嫌欠薪的前年12月半個月糧期也有供款。張回應指一直不知道李有強積金戶口,直至前年11月獲會計人員告知,他已立即指示要修正,着下屬通報積金局及宏利跟進。惟張於今午稍後聆訊時澄清,是前年12月李離職時才獲悉此事。
李質疑若按照張的說法,向她發放的款項是借貸而非薪金,為何張沒有通知會計人員,令公司作出強積金供款。張反指是李借錢時,堅持不可對公司內外透露她欠債財困。張亦指公司所有強積金事宜均由李經手,是她欺騙會計人員,才導致公司為她供款。李不屑地反駁:「我去做?哈,冇呀!」又謂:「真係枉你(張)係天主教徒,(證供)絕對唔係事實呀法官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