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謀殺案 控方指被告是大話高手
謀殺情婦無屍
證券公司前董事陳文深涉殺害情婦秦嘉儀並毀屍滅迹的無屍謀殺案,控辯雙方今作結案陳詞。控方指被告事前確沒有意圖殺害死者秦嘉儀,惟就在案發時有意要殺死她或令她受到嚴重身體傷害。本案雖沒有直接證據,但靠環境證供、包括被告在犯案後非常有效率及有組織地處理秦的屍體與個人物品及傢俬等,以及被告一系列謊話,足以證明被告的殺人意圖。控方懇請陪審團利用集體智慧、經驗及知識去考慮裁決。
控方指被告殺人後表現冷靜,可以如常上班,返回單位時亦面帶笑容。被告案發後應肯定秦已死,至於為何被告可以如此肯定,正因為他使用過量武力殺秦,可見他有殺人意圖。而他事後處理屍體,確保無人發現,就是避免他人知道秦如何被殺害。
雖然秦喝醉後會使用暴力,但秦在夜總會做公關,酒量較好,而本案亦沒證據指秦於案發時曾使用暴力。另外被告於案發前提出分手時,秦也沒有使用暴力。控方指被告為人聰明,不過自私,只顧自己利益。案發時他並非自衛,因為他大可以逃走避開秦。
控方形容被告是大話高手,例如告訴秦的朋友自言沒有單位鎖匙,又着另一朋友不用擔心,更扮秦用電話發短訊。他於2015年宣誓下作供時又講大話,連將甚麼類型衣物放在淘大單位這樣的小事都要講大話,可見他習慣事無大小均說謊,不能停下來,而且會粉飾謊言。控方又指被告接受其代表大狀主問時,作供流暢直接,但當接受控方盤問時,就要花時間去思考,且聲稱很多事都不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