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明報》社評稱警開槍「職責所在」 繙譯員拒譯為英文版

蘋果日報 2019/06/13 20:16

明報逃犯條例移交逃犯引渡惡法張彩雲

【新增:《明報》工會回應】
警察日前暴力清場,亂棍毆打、亂槍射擊手無寸鐵示威者,更有示威者及新聞工作者頭部中槍,這些片段一一被鏡頭拍下。《明報》今日社評指是激進示威者衝擊防線,警方才以催淚彈和布袋彈反擊,是「職責所在」;又反稱批評警方使用過份武力的人是「根據政治立場歸邊」、「非實事求是」。 該報繙譯員張彩雲在《獨立媒體》發表公開信,已向編輯表明拒絕繙譯以示抗議;又決定即日起停止再為該報繙譯。本報就事件致電《明報》總編輯梁享南查詢,在表明記者身份、未及發問前,對方已稱「要開會,遲啲傾」,急急掛線。
張彩雲在公開信稱,自己早於2017年開始為《明報》英文版繙譯社評,但今日社評令她非常憤慨,社評以「暴力無補於事,唯盼香港平安」為題,甫開首便指激進分子衝擊警方防線,被政府定性為暴動,認為和平合法的示威權利須捍衞,但制止違法佔領是警方職責所在,示威者「要面對現實,今天阻得了立法會開會,不見得可以永遠阻下去」。
社評又引述警方說法,指「暴徒」以削尖的鐵枝和磚頭攻擊警員,原本的和平集會突然變成佔領行動,並非自發,而是「以一群黑衣激進分子為骨幹」有備而來。對於有人批評警方使用過份武力,是「根據政治立場歸邊,只看自己想看到的電視畫面、說自己想相信的論述,並非實事求是」;稱部份人以為激進暴力手段較和平抗爭更能有效施壓,「是全無科學根據的錯誤想法」。
張彩雲的公開信則指摘社評聚焦示威者衝擊,對警方群毆示威者,瞄準頭部開槍等行徑視而不見;漠視衝擊行動是出於政府一意孤行、無視103萬人遊行反對,示威者才希望以自己身體阻擋惡法通過。她指,社評不譴責林鄭月娥或特區政府、不譴責警察暴力,反而「強烈譴責」示威者,更配合政府將衝突定性為「暴動」,實在「其心可誅」、「令人極之反感」。
她在信中強調,「激進不等如暴力,和平理性不等如坐以待斃」,港人不愛暴力,但也不願意以自由和人權換取所謂的「平安」;一旦修訂通過,港人將失去自由、人權及良心上的平安,中國近代歷史已充斥類似事件,促《明報》主筆憑良心及港人福祉執筆。
《明報》中人對社評十分不滿,以貼「大字報」方式留言抗議,直指「仲要傷害明報到幾時?」又質疑「唔講仲以為睇緊文匯大公」,怒轟「明報社評不代表明報員工!!!」明報職工協會主席許芳文指,不少同事不認同社評觀點,有人看到後感觸落淚。該會20多名員工就事件與總編輯梁享南開會交流意見,她引述梁在會中指,社評是反映報社觀點,有機會判斷出錯,可加以批評;又同意今日社評「過份保守」。該會認為社評是編輯部一部份,應秉承印在明報報頭的「求真如一」精神,基於相對全面的事實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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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員工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