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續稱,署方當日已在現場豎立警告牌,警告有關人士如果進行違例發展,可能會被檢控,翌日並向對方發出警告信。她表示署方搜集足夠證據後,昨日向有關人士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規定對方指定日期前終止所有違例發展工程。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若不遵照強制執行通知書,首次定罪可被罰款最高50萬元,通知書指定限期過後仍不遵照規定,可另外每日罰款5萬元。規劃署署長同時可行使權力,進入有關範圍接管、移走、扣留及處置土地上的動產,以確保生態免受進一步破壞。
蒙古能源主席魯連城去年在名下大浪西灣一幅臨海地皮大興土木,被指計劃興建私人樂園,引起輿論口誅筆伐,私人樂園一度停工。但保育團體「創建香港」日前發現,私人樂園已悄悄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