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保釋︱律政司上訴前夕官媒施壓法庭作「正確選擇」 警告國安公署可管轄案件送中

蘋果日報 2020/12/27 18:12

黎智英

被指控涉欺詐及《國安法》下「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本月23日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律政司不服上訴,終院本周四(31日)上午開庭處理前夕,中共官方喉舌《人民日報》於微信公眾號發表評論文章,斥黎智英獲批保釋對香港法治傷害太深,並指黎智英案件涉及司法管轄問題,稱按「港版國安法」第55條,國安公署可以介入。根據第55條,國安公署在3種情況下,可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疑犯可以被「送中」審理。
題為《批准黎智英保釋,對香港法治傷害太深》的「人民銳評」,劈頭便指「縱容罪惡,就是對正義殘忍」,稱黎智英身負「重罪」,質疑若在保釋期間逃遁或繼續「禍亂」香港,由誰負責?又認為黎涉違《國安法》,《國安法》條文明確規定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被告不得准予保釋,直指對黎作為涉違反《國安法》罪名而獲保釋的首位被告,「實在匪夷所思」,質疑:「香港《國安法》立法後,如果像黎智英這樣的亂港禍首都可以保釋,還有誰不能保釋?」黎智英保釋條件包括不能離開住所、每周三天到警署報到等
文章指,值得追問的是黎智英相關案件的「司法管轄」問題,反問黎智英不僅在網路、媒體公開呼籲外國制裁香港,甚至「私會」外國政客,凡此種種,難道不足以啟動相關規定。強調若黎智英案香港管轄有困難,按《國安法》第55條,國安公署可以介入,又稱黎案涉及國家安全,司法機關若不能「秉公處理、依法辦事」,會對香港法治及社會公益造成巨大衝擊,將國家安全置於極度危險的境地,產生難以估量的負面效應。
文章特別於結尾指出,香港律政司已正式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並要求等候處理上訴許可期間再度羈押黎智英,疑似向法院施壓:「我們期待,香港司法機關嚴格落實基本法、香港國安法規定,作出正確選擇」。

單仲偕:如擺一把刀喺終院法官頭上

民主黨前副主席單仲偕認為,中共在終院審理黎智英保釋案前夕,透過官方喉舌向終院法官施壓,做法猶如「擺一把刀喺佢哋(終院法官)頭上」,形同恐嚇法官只要判決「唔聽話」,不合中共心意,中共即可以透過人大釋法等手段改寫結果,勢令香港本已脆弱的司法獨立變成「蕩然無存」。他又認為,中共的連串行動反映中共對當前香港局勢十分恐懼,「連一個小小嘅辦報人,中共都要用國家機器、國家喉舌去作出評論,我覺得呢個反映佢哋係好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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