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副學士生葉君誠被控本月31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500號、即希慎廣場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王證瑜庭上詢問控方,反對葉保釋是否意味他要還柙至案件完結,控方指「引申嘅結果係咁」。但王官最終批准葉以5,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及每周須向警署報到。王官解釋,雖然控方指控葉暴動並不需要證明他曾作出具體行為,惟有關指控是法庭考慮保釋的因素之一,而控方目前並非指控他掟汽油彈;若不批准保釋,他便須還柙頗長時間至案件完結。
此外,同日晚上在港鐵太子站被捕的文員鍾日祺(33歲),被指當晚在太子站月台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彈弓及48粒螺絲帽。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控方要求押後案件待警方調查,不反對鍾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11月22日再訊,並批准鍾以5,000元保釋,不得離港及須遵守宵禁令。
案件編號:WKCC3533/19,KCCC22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