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明的手機,是第三被告鄧繼祖登記,同年5月5日,入境處人員在元朗八鄉承隆園31號將鄧拘捕,他承認於2010年9月,把自己護照用500元出售。入境處反偷渡情報局指揮官陳志豪表示,該等護照每本市價700至1,000元左右,中間人偷運內地轉售,多賺約200元人民幣。
陳又說,因特區電子護照防偽技術高,偽證集團難以做手腳,只好四處搜羅不同樣貌和年齡的護照,有客人需要時,偽證集團即物色一本護照原持有人與客人樣貌酷似的護照給他,讓人蛇持護照出境,這種冒名頂替行為,09年有14宗、10年則10宗,去年5宗。資料顯示,而97年至今特區護照共簽發650萬本;07年推出電子護照,至今已發出240多萬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