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小巴安全的新法例昨日刊憲,並將於下月2日提交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運輸署已認可七個行車記錄儀型號,並授權相關的安裝人。由今年12月1日起,首次登記的公共小巴須裝配行車記錄儀。
新法例又規定,由明年6月1日開始,申請公共小巴駕駛執照的人士須修習及完成職前課程,才可獲發執照。現時已持有小巴駕駛執照的人士,執照資格不會受影響。課程涵蓋公共小巴營運的基本知識和法例規定、職業健康、公共小巴的構造、駕駛和道路安全的知識、交通意外和緊急事故的處理等。
運輸署已限制職前課程的費用最高為1,500元,而修習僱員再培訓局下的培訓機構提供的課程的低入息申請人,將會獲提供資助。學員在接受再培訓局的入息審查後,可申請豁免部份或全部課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