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選舉管理委員會昨發表明年特首選舉活動指引,提出效法立法會選舉,為確保所有參選人簽署提名表格內聲明時清楚明白《基本法》內容及作出聲明的法例要求和責任,將擬備一份確認書供選舉主任使用,確保提名程序能依法完成,或為限制參選人發表港獨、自治、自決等敏感言論。民主派批評確認書並不是法律要求,政府做法只是畫蛇添足。
新一屆特首選舉將於明年3月26日舉行,選管會昨發表活動指引,並無公佈候選人提名期,但提及候選人須填妥及簽署兩項聲明,包括表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披露是否擁有外國居留權。選管會發言人稱,更新指引時已充份考慮在公眾諮詢期間收集到的意見,促請有意參選人士嚴格遵守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