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亂反正●觀塘】民政署拒撤噴泉小白象工程 料明年中完工每年180萬維修費公帑埋單
撥亂反正抗暴之戰觀塘小白象觀塘噴泉
特區政府拒絕暫停造價約5,000萬元的觀塘音樂噴泉工程,民政事務總署今日向觀塘區議會表示,只會在不超越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工程範圍、影響工程進度及預算下,接受對工程作出微調,並指日後涉款每年約180萬元維修保養費用,將由政府負責。該區民主派區議員仍然不滿計劃,指失卻由區議會主導的原意,主席蔡澤鴻要求民政事務專員成立聚焦小組跟進,並表明會再進行民調,探討工程改動建議。
民政總署在多次拒絕邀請下,拖延兩個多月至今日終派員到觀塘區議會大會就音樂噴泉解說。根據總署提交的文件,截至今年2月底,部份工地工作已經完成,包括挖掘電線井及電線槽管道、拆除混凝土地板及地磚、改建臨時通道、移栽樹木,並已展開開挖供水及排水管道、建造電線井、鋪設電線、開挖嬉水區及表演噴泉位置,以及興建嬉水區之地下水池等工程,工程承建商亦已就即將進行的工作提交施工圖則,並訂購施工物料,按目前進度,預期工程明年中完工。
文件亦披露噴泉運作安排,指噴泉會在公園夏季日間開放時間內分時段作不同高度噴水,其中水柱在夜間會以較高高度運行,高度上限是為8米,音樂噴泉的表演時間則初步定於晚上7時及9時,啟用初期會用6首樂曲作為噴泉表演之音樂。
民政總署助理署長鍾珍雅之在會上重申,特區政府尊重合約精神,不會擱置或暫停工程,僅提出在3個前提下可接受微調項目,包括改動不可超越立法會財委會所通過的工程範圍,以及不可影響相關財務和施工時間預算,「睇預算係咪能夠absort、改動對整體時間表嘅影響」。至於區議員一直要求署方披露終止合約所需賠償金額,她指,終止合約賠償金方面需要透過政府及承建商雙方協商,「原則上工程繼續,唔會特別估算」,故技術上難以提供數目。她又指,現時工程進度與預算一樣,沒有受疫情影響。
建築署亦於會上簡介噴泉工程圖則及日後運作情況,公民黨畢東尼質疑項目原意帶動觀塘區旅遊,「睇完圖片,睇唔到有幾震撼」,質疑項目本由區議會主導,區會或有責任確保項目持續性,但政府卻冷待區會意見,「助理署長又話唔講得我哋意見又唔聽,責任又我哋揹」。噴泉所屬選區的民主黨區議員梁翊婷質疑噴泉實際表演時時數短,維修費用龐大,得不償失,要求康文署提供噴泉每小時運作平均開支,又擔心疫情持續,日後開放能否維持嬉水等功用,認為當局倒不如現時縮少工程範圍,包括改建區內缺乏的儲物櫃及更衣室設施。
康文署代表則回應指,噴泉的維修保養費用為一年約180萬元,項目包括相關工程維修、日常管理開支及電費等,會由政府承擔費用。政府回應引來區議員反彈,民主黨鄭景陽重申,項目原意為區議會作主導,但在項目仍然進行期間卻已不理會區議會意見,「開咗個頭係咁樣對區議會」,揚言在政府推行智能燈柱項目上,會嚴加審查。無黨派區議員李嘉達亦質疑智能燈柱或同樣引發社會問題,質疑政府如何解決,但鍾雅之僅稱,破壞公物等行為「本身都違法」,希望區議員讓市民了解項目可為區內帶來益處,勿以激烈行動破壞公物招致刑事責任。
區議會主席蔡澤鴻批評,目前狀態「好明顯區會意見係廢話」,重申立法會財委會曾否決項目,但事後民政總署更加方案後未有再諮詢區議會意見,「走過場都唔做?」,希望總署「放下身段」,誠意與區會溝通,區會現時亦非必然要求擱置整個工程,「署方可以再諗吓優化海濱,讓更多持分者受惠,係咪有得諗呢點解唔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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