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每項裝修工程的細節須以書面紀錄確認,所有後加項目亦須預先報價作實,一些經常引致爭拗的項目,例如電掣的位置及數量,應在裝修公司動工前議定數量及價錢,而經裝修公司預支或代購的所有項目,都必須事前要求對方保存單據以供核對。
同時,消費者應在裝修公司動工前先與其訂立詳細的合約,除完工日期、工程項目、保養及釐定保險責任外,亦可要求訂明一旦工程延誤的賠償方案。
消費者亦應該定期前往裝修單位檢查工程進度,每次分階段付款前,必須與裝修公司核對進度及費用,假如發現工程進度未能達標,必須即時提出及落實解決方案,以減少不必要的爭拗。
大律師陸偉雄稱如果有合約等證明裝修公司違反合約內容,例如爛尾、破壞等,苦主可以從民事訴訟追討裝修公司「破壞合約」,要求對方賠償;若果出現多宗個案,同時涉及同類手法,則有機會涉及詐騙。
■記者張文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