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昨午則發聲明,指馬凱前日返港後只獲批一個7日簽證,「入境處並沒有提供一個解釋,為何只批出一個短時間的旅客簽證,我們會向香港政府當局尋求為何拒絕向他(Victor Mallet)續批工作簽證的解釋」。據悉馬凱在入境時被查問一段時間後,才能正式入境香港。FCC主席Florence昨於政總抗議活動上稱,對馬凱僅獲發短期簽證並不知情,又多次重申待當局給予一個合理解釋,才會回應事件,被問到是否擔心FCC會址租約被終止,以及個人工作簽證問題,她稱當局尚未給予解釋,擔憂有關問題是「無用的(useless)」。
曾任職外國傳媒的立會議員毛孟靜表示,今次明顯是政治事件,據她所知,馬凱原於明年1月離港,故早前向港府申請3個月工作簽證,惟港府拒絕,現在更只向他簽發7日簽證,「人哋(馬凱)有屋企喺香港,有太太,做到咁決絕,批7日喎!」
根據香港及英國的免簽協議,一般英國旅客可留港6個月,曾任入境處處長及保安局局長的立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港府拒絕馬凱的工作簽證續期,並批出7天旅客簽證,意思是「畀7日執齊嘢,請你走」,強調做法完全符合《入境條例》,即使香港與英國有免簽安排,但「要入境處認為你唔會生事,製造麻煩」。
入境處發言人回覆馬凱為何只獲准逗留7日旅客簽證時,一再堅持說:「入境事務處不評論個別個案。」發言人續指,根據《入境條例》,訪港旅客均須接受入境管制人員的檢查和訊問,以確定他們訪港目的及是否符合一般入境規定,入境可向獲准旅客施加逗留期限及條件。
■記者梁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