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其實只是個開始,因市場競爭甚大,而且要面對更嚴格的監管及公司管治,無論是發售新股、收購別的公司、回購股份等,都有嚴格制度。還有一大堆費用每年要支付,如公司秘書費、交易所費用、印製年報費用、股東大會費用。隨着風險及責任增加,審計費亦會大增。
私有化落得如此下場,相信與一些公司在過程中沒為小股東着想有關。例如手法不光明,又或是私有化價格過低,令小股東由始至終都覺得,整項投資沒有合理回報。從大股東角度看,私有化給予他們一個出路,令其可從此不用受證監會或港交所(388)監管,及減少各樣費用。
上市時的環境可能與現時不同,當時成功集資,對發行人、保薦人及其他顧問都有利,前者有資金,後者有佣金。發行人或在上市時被投資銀行誤導,令其相信把業務上市有無限好處,但後來才知原來上市後有很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