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總有解決方法,訴諸暴力,傷及無辜,實在不智。一直沿用本地幾家電訊商的服務,皆因每次獲邀到電訊商新手機發佈派對兼獲贈新手機時,總不會側側膊取機即閃,而是禮尚往來順便上台,結果手上就累積了幾個台的服務。幾年前獲黑莓贈手機之同時,獲其中一家贈一年上台,一年過後,亦一直有自掏腰包繳月費,後因家弟想據為己有,遂決定終止該手機服務。沒有第一身經歷,也未深深感受何謂上車容易落車難。話說一家有上市之本地電訊商,其留難擬終止服務戶的策略,就是要令你覺得極度麻煩,再因沒有時間與之糾纏而自行放棄,小妹也因為太忙而未有即時親身去進行終止服務申請,結果白付了整年月費。終於等到一個未有約會而又完成了工作的黃昏,親自前往該電訊商位於中環的專門店,試圖搞終止服務申請,才真正明白箇中苦頭。
明明是專門店,卻要你用店內專線打去寫字樓申請傳真終止申請書至你的指定傳真號碼。想當初申請服務時,專門店是萬事俱備,同樣是專門店,要終止服務卻是多麼困難。網絡時代,傳真機都差不多要成為出土文物了;況且這條所謂專線,是要你站足半粒鐘才聽到對方有人接電話,真考耐性和腳骨力。後來傳真終收到了,終止申請書亦填好再傳真了,對方的月結單卻是沒完沒了,結果,在忍無可忍之下,要出動撒手鐧:律師信。這招終能脫苦海,但damage is done,反感程度令小妹對這家電訊商永不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