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賤男屢姦繼女仲講呢啲 台婦啞忍搞成咁
台灣新北市繼父繼女
禽獸不如!台灣新北市一名楊姓繼父,自2014年3月起4次趁妻不在或繼女熟睡時,用手指性侵繼女,妻子得知後一度為家庭幸福和諧,決定給他機會,但楊男惡性不改,持續對女兒伸狼爪,妻子找他理論,楊男竟說:「把妹妹養這麼大了」、「可以一筆勾銷了」,無恥程度令人髮指。新北地院依對判處楊男共入獄9年。
據法院案性披露,受害少女母親2010年11月帶着她女嫁給楊男,但2014年3月的一個晚,楊男在三重區住處趁妻子熟睡,用手猥褻並性侵年僅11歲的女兒。少女撥開楊男的手,表示:「不喜歡這樣!」楊男事後還威脅她「不能說」。
自此少女跟楊男保持距離,楊男還抱怨稱:「妹妹最近都不太理我」,楊妻追問女兒,女兒才泣訴遭楊男亂摸,妻怒找楊男理論,楊男當面坦承對女兒伸狼爪,但保證以後不會再犯,妻子為家庭幸福和諧,決定給楊男一次機會。
但2014年11月,楊男陪少女回外婆家,卻又趁少女睡着時伸狼爪,摸她胸部、下體,12月還強拉上床,脫掉她褲子,摸舔其下體。2015年6月少女畢業典禮後回家,楊男再趁她熟睡時摸下體。隔天女兒LINE母親再揭繼父淫行,楊妻怒打電話找楊男理論,楊男竟傳一張臉色發青的照片給楊妻稱:「有甚麼快講,否則就來不及了。」
楊妻趕回住處,發現楊男正用束線勒住脖子,連忙拿剪刀剪斷束線,結束自殺鬧劇。新北地院基於少女指證歷歷,及母親跟楊男LINE對話,楊男在妻子質問下才認錯,還一度稱:「跟妹妹親生父親比較起來,不錯了」、「我也把妹妹養這麼大了」、「可以一筆勾銷了。」事後,楊妻已與楊男離婚,獨自監護女兒。至於民事部份,新北地院已判楊男須賠償前妻及女兒共150萬元新台幣(38.1萬港元)。